一本好讀又自帶洋蔥的法普之書!11篇真實故事,非典型檢察官姚崇略揭開檢察官每日工作的爆肝與不甘!不要說什麼捍衛正義他只是和弱勢的當事人站在一起!—閱卷、開庭、訊問、審核搜索票……—犯罪現場勘查、執行搜索扣押、驗屍……檢察官到底在做什麼?—什麼是「偵查檢察官」和「公訴檢察官」?—「偵」或「他」字,案號怎麼分?—職權不起訴是什麼?緩起訴處分又是什麼?在法庭上,執搥的法官是正義的化身,雄辯的律師有戲劇的張力,那檢察官是誰?他在做哪些事情?無論是需要抽絲剝繭的殺人事件、難解的婚外情感情糾紛、年年遽增幾乎癱瘓司法的詐欺案件,或是需要社福介入的竊盜案……檢察官都在場!有時要執起公平的天秤,有時要擔任心理輔導師傾聽他人的苦衷,有時則需適時打開社會安全網,而非一味送入冰冷的監牢……但不變的是,檢察官是在法庭上和當事人站在一起,為他人發聲!《我不是人家說的那種HERO》中,現職檢察官的姚崇略現身說法,以11篇真實經手過的案件,改編而成故事,講述檢察官的工作實況;用大白話,解釋深奧難懂的法律概念與制度。「很多人覺得檢察官應該就是要辦『大』案,但是我總覺得,用小人物的故事,應該可以讓民眾更知道檢察官在做什麼!」期盼以本書讓一般大眾更理解「檢察官」一職,透過深入淺出的故事,讓司法工作、檢察官的職人生活,可以更貼近你我的日常!用白話文去解釋法律制度跟法律的規定,讓案件當事人不管是起訴或被不起訴,都可以知道檢察官寫的東西是什麼意思,讓人民覺得司法其實可以親近一點,這是我這幾年一直努力的方向,也是我寫這本書的初衷。——姚崇略/一百元是她所需要的溫柔:母親過世後,再沒人帶她去精神科回診,平日撿拾回收物維生的婦人,禁不起饑餓,拿了輪椅小販的一百元……但刑罰是改善她生活唯一的方法嗎?►►這則故事談地檢署的分案跟職權不起訴/深夜無人知曉的連續殺人:一起看似性侵的兇殺案,竟牽起另外三起殺人案件;檢察官家中半夜響起的門鈴聲,是不是被害人冥冥之中指引的方向?►►這則故事談死刑案件與相驗/老公,他的那個沒有進去:日久生情的同事,相約去賓館幽會,警察破門,衣衫不整兩人稱是蓋棉被純聊天,被戴綠帽的丈夫憤而提告,但有時司法無力解決情感,檢察官化身心理輔導師,傾聽一場失敗的愛情。►►這則故事談再議制度與通姦罪除罪化/你的哭爸,不是他的哭爸:兩個發生行車擦撞的運將司機,下車起了口角,一個罵哭枵哭爸,一個委屈哭哭。但在法庭上,罵人都會成立公然侮辱嗎?怎麼罵人不帶髒字?檢察官有一套藝術……►►這則故事談公然侮辱罪/告訴乃論/歡迎光臨!寶島詐騙天堂:詐騙集團像地鼠打不完!承辦眾多詐騙案的檢察官也接到詐騙電話,他如何智取犯罪?又如何親眼看一個小家庭誤入「偏門工作」,淪為犯罪集團的洗錢車手……►►這則故事談年年遽增的詐欺案/法庭上終於理解的外國語:面對妻子死亡後、接踵而至的盤查與筆錄,外籍丈夫冷漠的外表底下,是在異鄉說不出口的恐慌,如何在語言不通的情況下理解龐大的司法運作?►►這則故事談司法通譯制度………更多故事,盡在《我不是人家說的那種HERO》………【本書特色】1. 以真實案件改編,還原生活中可能遇到檢察官的情境。2. 以淺顯易懂的文字,「講人話」解釋深奧難懂的法條。3. 每篇章附條列式「法律小知識」,歸納整理重點概要。
姚崇略南部囡仔。北漂到台北,政大法律系畢業後,到台大法律研究所拿碩士學位。在念研究所的時候,就同時通過司法官與律師考試。本來想在學校教書,所以拿教育部留學公費去德國漢堡大學念博士班,念了幾年之後,覺得學術這條路不好走,所以又漂回南部當檢察官。寫過兩本碩士論文,努力完成博士論文中。曾經在法學期刊跟司法改革雜誌發表過幾篇文章,也在報紙的社論上寫過幾篇關於司法制度的評論與建議。可能因為這樣,所以在蔡英文總統主政時期被邀請成為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委員。覺得法條文字不好懂,法律的文書更難懂,所以努力把自己寫的法律文書弄得白話文一點,也想用大白話來講清楚檢察官的工作,希望可以普及法律知識,也讓大家覺得司法是稍微可以親近一點的。最大的願望是希望可以穿T恤跟牛仔褲在法庭好好聽當事人說話。